为何宝强离了婚却没有分到钱?-长沙离婚律师张梅-长沙律师-长沙婚姻律师网
长沙婚姻律师网
长沙婚姻律师网欢迎您,感谢您对本站的关注!长沙婚姻律师网由湖南海天律师事务所婚姻部组建设立,该部门致力于婚姻家庭事务的研究多年,对于因离婚纠纷引起的子女抚养权争取、共同财产的认定及分割、夫妻债权债务的认定等方面有着丰富的处理经验!
首席律师

姓名:张 梅
简介:男,汉族,36岁,湖南常德人,历任律所合伙人、副主任律师,主要擅长于婚姻家庭、及与婚姻家庭事务有关的公司法、合同法领域,已办理300余件婚姻案件,现服务于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

免费咨询热线:

离婚指南
什么是诉讼离婚?
离婚案证据收集
离婚案立案程序
离婚案开庭程序
判决离婚文书
打官司一定要请律师吗?
涉外婚姻手续如何办理
长沙资深离婚官司律师-长沙婚姻律师…
协议离婚需要出具的材料?
来访路线
地址:长沙市开福区万达广场C2写字楼17层
公交车路线:1、2、旅2、11湘江中路站 工作手机:15274817560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Q Q: 199792915
传真:0731-85811205

E_mail:199792915@qq.com

详细内容

为何宝强离了婚却没有分到钱?

(来源:长沙婚姻律师网点击数:1309


     622日下午,王宝强诉马蓉离婚案、马蓉诉王宝强名誉侵权案二审,在北京市三中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北京市三中院经审理认为,两案一审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上诉人马蓉的上诉理由均不能成立,故两案均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在王宝强的离婚案中,我们看到,法院只处理了婚姻关系、子女抚养权的问题,而对于夫妻共同财产问题,法院称由于线索较多、双方争议较大,尚待进一步查明,将另行处理。

     为何宝强离了婚却没有分到钱?

 

在“宝马”案宣判后,不少的客户都产生了这样的疑问:“为何宝强离了婚却没有分到钱?”其实,笔者今天就想借助本文为大家讲讲其中缘由。

 

一、法律未强制规定在离婚案件中一定要处理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判决。”

 

在“宝马”案件中,由于“宝马”感情破裂的情况已经有较为充分的证据——事实清楚,但是由于涉及的财产众多且复杂——事实不清,因此,法院有权先解除婚姻关系及分配子女抚养权,而对于财产分割问题不予处理。

 

二、趋势:财产越复杂,被另案处理可能性越大

【琪思妙法】为何宝强离了婚却没有分到钱?

 

法院是否判决离婚是以“感情是否破裂”为核心判断标准的,因此在离婚诉讼中,法官更关心的是双方感情是否破裂,简言之,法官看的是感情。但是,如果涉及财产分割,就是另一套严肃的标准了。就笔者的经验,在司法实践中,在财产分割问题上,法官通常最看中的是,财产的来源,即:双方在离婚纠纷中主张分割的财产,到底是来自于哪里。

 

在实务中,像车辆、房产、钻石首饰等有形财产是比较好区分是否是个人的婚前财产的。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当事人的财产日趋复杂,其中涉及很多的无形财产,如股权、股票、基金、知识产权等,无法直观判断是否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例如:个人的证券账户、基金和知识产权在婚内期间取得的收益。

 

在此,笔者要提醒读者:对于有钱款进出的金融账户,计算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益,并不是简单地对比婚前与离婚时的余额,而是需要结合婚后新增资金的来源,婚后所取得的收益多少,以及取得的原因等综合判断的,甚至需要启动相应的司法评估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益”作出判断。

 

因此,财产越多越复杂,要查清财产的来源和现状并审理夫妻共同财产的归属就会花费越多的时间和精力。对于夫妻感情确实破裂的夫妻来说,如王宝强和马蓉,双方的主要目标之一都是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因此,在离婚纠纷中,法官就先处理了双方的婚姻关系,未对财产做出处理。

 

三、诉讼离婚有成本,请提前准备好

 

在离婚诉讼中,经常会面对各种层出不穷的问题,如:第一次起诉被判不允许离婚,在离婚纠纷中未处理财产还需要启动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处理财产时需要评估等,这意味着当事人需要承担各种成本,笔者总结如下:

 

() 金钱成本

 

对于诉讼离婚,当事人一般想到的就是律师费。但是,律师费并不是诉讼中需要客户承担的唯一的成本。通常情况下,当事人要启动离婚诉讼,还需要承担一下几种费用:

 

1.法院:案件受理费;

2.法院:财产保全费;

3.房产评估收费。

 

在处理疑难案件时,当事人还有可能要承担:证据的鉴定费用,专家证言的费用。

 

() 时间成本

 

国内离婚案件一般为简易程序,三个月内审结。如果一审一方态度非常坚决反对离婚,法院调解无效,一般会在很短的时间出判决。如果是涉外婚姻,或是标的额较大、或是案件相对复杂的案件,法院可能会采用普通程序审理,审限为六个月。当然,如果一审法院没有判离,六个月后再起诉,时间又要重新起算。需要关注的是,评估时间、鉴定时间都不包括在三个月或六个月之内,因此,实务中的诉讼时间通常情况下都会超过上述期间。

 

如果在离婚诉讼中没有处理财产问题,那么还需要重新启动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又要重新经历一次诉讼程序。

 

() 精神成本

 

打官司是男女任何一方都不愿意面对的,当家庭问题作为一个诉讼案件被提交到法院,双方当事人会面对来自社会的压力、来自父母的压力,甚至来自自身思想的压力。社会上的目光、同事邻里朋友的议论、子女分离的痛苦、重新开始生活的压力,都无时无刻不影响着当事人的心情。解除婚姻关系,将会从两个人的事,发展到两个家庭甚至两个家族之间的矛盾,这会使当事人产生很大的愧疚感,觉得连累了父母,辜负了孩子等等。因此,在整个离婚诉讼过程中,建议当事人做好充足的心理准备,并且在面临突发的情况时,及时与有经验的律师沟通,避免采取过激的方式处理导致对自己不利的后果。

 

离了婚不一定能分到钱,在离婚纠纷中,财产越复杂,被另案处理的可能性越大。因此,笔者在此建议:有诉讼离婚需求的当事人做好心理、时间和金钱上的准备,借助专业律师的指导,才能在这场“离别”中最终取得属于自己的财产权益。

友情链接
武汉律师网 长沙律师 长沙法律顾问 长沙律师在线咨询 申请本站友情链接 请律师 长沙律师网 长沙律师在线咨询 长沙涉外离婚律师 长沙法律顾问 长沙交通事故律师网 律师在线咨询 洛阳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 无锡律师 嘉兴律师 金华律师 中山律师 珠海律师 合肥律师 长沙离婚律师咨询 离婚律师咨询 长沙离婚律师 长沙律师网 长沙律师事务所 长沙律师 长沙合同律师 长沙婚姻律师
长沙离婚律师(张梅) 声明:本站原创内容,未经许可,不可转载。   湘ICP备09345832号
联系电话:15274817560    版权所有:长沙婚姻律师网(张梅)    技术支持: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
关键词:离婚协议书 长沙离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