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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律师

姓名:张 梅
简介:男,汉族,36岁,湖南常德人,历任律所合伙人、副主任律师,主要擅长于婚姻家庭、及与婚姻家庭事务有关的公司法、合同法领域,已办理300余件婚姻案件,现服务于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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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5日向女士离婚案办理律师委托手续(家庭暴力)

(来源:长沙婚姻律师网点击数:1641


     接到向女士电话的时候,其略带抽泣,与老公因感情不和,分居了3年多,这次回长沙与老公商谈离婚事宜,却不想被老公殴打,1个小时候,向女士来到我的办公室,脖子上有明显的掐痕,稳定情绪后,向女士详细的向我描述了她的情况,大致是这样:其老公李某大她十多岁,因不小心怀孕,不得以,与其结婚,婚后才发现其李某曾经离过一次婚,孩子生下来后,李某不断不珍惜这段婚姻,反而对向女士无端猜忌,并经常动手殴打向女士,孩子1岁左右,向女士无法忍受,将孩子交给了父母,便离开了家,前往外地打工。

      律师看法:向女士因无法忍受家庭暴力和丈夫的无端猜忌,决定摆脱这段婚姻,向法院起诉离婚,应依法得到支持,根据婚姻法规定,一方有家庭暴力的,法院应视为夫妻感情确以破裂,并有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两人共有的一套房子应依法平均分割,因孩子还比较小,且一直由女方父母带养,孩子的抚养权应判给女方,这样才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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