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患者签约卖房引诉讼-长沙离婚律师张梅-长沙律师-长沙婚姻律师网
长沙婚姻律师网
长沙婚姻律师网欢迎您,感谢您对本站的关注!长沙婚姻律师网由湖南海天律师事务所婚姻部组建设立,该部门致力于婚姻家庭事务的研究多年,对于因离婚纠纷引起的子女抚养权争取、共同财产的认定及分割、夫妻债权债务的认定等方面有着丰富的处理经验!
首席律师

姓名:张 梅
简介:男,汉族,36岁,湖南常德人,历任律所合伙人、副主任律师,主要擅长于婚姻家庭、及与婚姻家庭事务有关的公司法、合同法领域,已办理300余件婚姻案件,现服务于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

免费咨询热线:

离婚指南
什么是诉讼离婚?
离婚案证据收集
离婚案立案程序
离婚案开庭程序
判决离婚文书
打官司一定要请律师吗?
涉外婚姻手续如何办理
长沙资深离婚官司律师-长沙婚姻律师…
协议离婚需要出具的材料?
来访路线
地址:长沙市开福区万达广场C2写字楼17层
公交车路线:1、2、旅2、11湘江中路站 工作手机:15274817560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Q Q: 199792915
传真:0731-85811205

E_mail:199792915@qq.com

详细内容

精神病患者签约卖房引诉讼

(来源:长沙婚姻律师网点击数:1295


(文中人名全系化名)从上家处买下了一套122万元的房子,签合同时,上家有3人签名,没想到其中一人是精神病患者。不久,王方被告上了一审法院,法院判决该买房协议无效,很快案子进入了二审。昨日,王方从市一中院得知消息:买房有效。

  买房之后成了被告

  2008年5月,王方通过中介看中了浦东三林一套房子,在付给房主廖明、徐婧5万元定金后,又在一个月不到东拼西凑付了40万元。

  当着房产中介公司的面,王方跟廖明与徐婧签订了一份《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廖明的儿子廖文也以房屋共有人的身份在合同上签了名。

  在这份合同中,双方约定,一个月内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两个月内廖明与徐婧将房屋腾空出来给王方。签完合同后,廖明、徐婧、廖文与王方一同到浦东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了过户手续。

  然而,让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新房还没有住进去,廖文就将他、廖明、徐婧都告上了一审法院。

  原来,廖文是一个精神病患者,精神残疾等级为一级(重度),虽然他与廖明和徐婧一起生活,但徐婧并不是他的亲生母亲,而是继母(廖文的亲生母亲也是一个精神病患者,在与廖明离婚后由没有结婚的廖文的舅舅张军照顾着生活)。

  张军担心廖文原来住的房屋被卖掉后,廖文的生活会受到影响。便建议他起诉自己的父亲和继母,请求法院判决原来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二审法院做出改判

  起诉时,张军作为廖文的法定代理人说,作为一个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患者,虽然廖文在卖房合同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但这是在他父亲廖明的威逼下签的,而且,他的名字后面,没有作为他监护人的父亲的签名,因此,廖文的签名无效,原来的那个房屋买卖合同也应该无效。

  廖明与徐婧则称,出于保护孩子隐私的角度出发,为不让王方知道廖文患精神病的情况,在决定卖房时就与廖文商量要他在合同上签字,没有威逼事实,现场签名时也是由廖文自己签的,只不过不知道作为廖文的监护人,在廖文的签名后也要写上廖明的名字而已——如果知道,肯定会签的。

  廖明、徐婧与王方同时称,廖文的法定监护人是他的父亲廖明,他即使要向法院起诉,法定代理人也不是他的舅舅张军,而是廖明。这样,在起诉主体资格上,张军就不符合,他们原来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应该有效。

  不过,法院一审时,虽然一方面认定了张军不是廖文的法定监护人,但另一方面又认为,廖文的父亲廖明是这起房屋买卖合同中的利益方之一,张军可以从维护外甥廖文的角度出发,临时性作为廖文的监护人提起诉讼,并支持了廖文的诉求,判决原来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返还王方的买房钱,并赔偿王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一审判决后,廖明与徐婧向市一中院提起了上诉。市一中院认为,廖明是廖文的监护人,张军不具有廖文监护人的资格,原来的起诉无效,原来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友情链接
武汉律师网 长沙律师 长沙法律顾问 长沙律师在线咨询 申请本站友情链接 请律师 长沙律师网 长沙律师在线咨询 长沙涉外离婚律师 长沙法律顾问 长沙交通事故律师网 律师在线咨询 洛阳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 无锡律师 嘉兴律师 金华律师 中山律师 珠海律师 合肥律师 长沙离婚律师咨询 离婚律师咨询 长沙离婚律师 长沙律师网 长沙律师事务所 长沙律师 长沙合同律师 长沙婚姻律师
长沙离婚律师(张梅) 声明:本站原创内容,未经许可,不可转载。   湘ICP备09345832号
联系电话:15274817560    版权所有:长沙婚姻律师网(张梅)    技术支持: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
关键词:离婚协议书 长沙离婚律师